Q 目前提供哪些付款方式?
Q 運費如何計算?
Q 配送方式有哪些?
Q 如何更改訂購內容、送貨地址或取消訂單?
Q 訂購商品後需幾天的時間才可以收到商品呢?
Q 沒有在領取的期限內取貨該怎麼辦?
Q 如何使用ATM轉帳付款?
Q 如何辦理退換貨?

Q 目前提供哪些付款方式?
A.

我們目前提供線上刷卡、街口支付、ApplePay、ATM轉帳(虛擬帳號)、貨到付款三種付款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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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運費如何計算?
A.

只要您在本站購買1500元(包含)以上,即可享有免運費優惠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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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配送方式有哪些?
A.

您可選擇宅配到府、全家取貨、門市自取。
全家取貨:商品將配送至您所指定的門市,到店時將會發送取貨通知簡訊及E-mail通知您前往取貨,請記得在時間內取貨,以免退回
提醒事項:
※因『超商取貨』有材積限制,下單時若發現超過材積限制時,建議您選擇『宅配』,若仍需以超商取貨,則需分批下單(如有運費產生請恕無法合併計算)。
如系統材積計算誤差,仍有超材情況發生,客服人員將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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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如何更改訂購內容、送貨地址或取消訂單?
A.

修改訂單:
訂單送出後即無法修改訂單內容,如需修改,您可由「會員登入」登入帳號,取消訂單後再重新下單。
取消訂單:
訂單尚未進入包裝作業前您可由「會員登入」登入帳號,自行取消訂單, 由「會員登入」登入帳號 > 進入「訂單查詢/問答/退貨查詢」狀態點選「取消訂單」,該筆訂單即完成取消訂單。

※ 訂單取消後即無法復原。
※ 若訂單商品已進入包裝作業,請恕無法為您取消訂單。
※ 提醒您,若您取消訂單後重新訂購,商品庫存請依當時頁面為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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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訂購商品後需幾天的時間才可以收到商品呢?
A.

正常的出貨時間為:今天下單、明天出貨;週日及例假日不出貨。
如需指定到貨請選擇日期或備註填寫。
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,可能提前或延後出貨。

※如有延後出貨超過2天的緊急狀況,將公告於網頁最新消息中。
※完成下單後,煩請留意取件/送件通知簡訊及E-mail。
※若出貨量增加,出貨時間,請依據最新消息之公告說明為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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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沒有在領取的期限內取貨該怎麼辦?
A.

若您逾期未至門市取貨時,商品將會退回本公司,訂單亦將自動取消無法重新配送,如您仍需要該商品,請再次重新上網訂購。

提醒您,若有以下情況,將影響您未來下單的結帳方式:

  1. 若您有2次以上(含2次)未於通知期限內至指定門巿取貨,未來您將無法使用便利商店取貨付款服務,僅開放信用卡與貨到付款等方式結帳。

  2. 貨到付款未取/拒收件達 2 次以上(含2次),未來將無法使用貨到付款服務。


請您與我們共同珍惜寶貴的訂購資源及維護自身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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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如何使用ATM轉帳付款?
A.

結帳時選擇ATM轉帳後,系統會自動產生一組對應該訂單的ATM轉帳帳號。
請您記下此組ATM帳號,使用實體ATM或網路ATM轉帳時輸入此組帳號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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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如何辦理退換貨?
A.

七天鑑賞期 說明
食品屬私人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與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因此於《蒸荐康》所購買之食品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喔!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一經拆封、食用、 因個人口感或料理方式的問題、失溫及保存問題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而非商品本身瑕疵,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!
*貼心提醒:下單前,請先詳閱商品介紹之說明,務必考慮、詢問清楚。
*收到貨時請先拆開包裝檢查是否有損壞,沒有問題在馬上冷凍,如有損壞請先做以下動作:1、拍照 2、聯絡本店 3、冷凍保存好等待客服回覆。
退貨時商品必須是全新且完整包裝狀態。

*線上退貨申請流程如下:

1、至「會員中心」的「訂單查詢」,點擊「訂單編號」進入到訂單詳細內容頁。

2、於訂單詳細內容頁內點擊「我要聯絡」。

3、於問題分類選擇「退貨與退款」,並點擊「確認送出」後,即完成線上退貨申請。

4、完成線上退貨申請後,將會有物流單位主動與您聯繫收取退貨事宜。

*退貨貼心小提醒:

1、如因退貨造成訂單純商品金額購物未達免運費標準,退款時將以扣除原訂單之物流費後之金額進行退款。

2、若原先訂單符合滿額送贈品活動,後因退貨而未達活動標準時,也需將滿額贈品一併退回。

3、本公司產品皆屬於冷凍生鮮,且都是當月生產之新鮮產品;請務必保存好才不容易造成食物退冰腐壞之情形,如因自身沒有保存完好而導致食物損毀,本公司有全部接受退貨。
消費者請務必依照遵守上述之動作執行,以確保自己的權益,避免造成日後雙方紛爭。

*資料來源:消費者保護處

一、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:「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,由行政院定之」。網路交易為通訊交易之一種類型,消費者於網路購物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本文規定,原則上仍享有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之權利,但是所購買之物品如果是屬於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所規定之特殊商品,企業經營者即可在網站告知消費者,該等商品「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」之情形。
二、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自105年1月1日開始施行,該準則就部分性質特殊之商品或服務,規定作為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前段之合理例外情事,以平衡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間之權益。準則第3條規定,通訊交易,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,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。另準則第2條規定,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:
1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2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3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4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5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6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7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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